
一般情况下,工资拖欠补齐后仍可能申请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不过,要获得加付赔偿金,需先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才适用。所以,若符合上述情形,在工资补齐后仍可主张相应补偿。
二、工资补齐后申请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工资补齐后申请补偿一般有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不过,劳动者需证明单位曾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情形,且在规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三、工资补齐后申请额外赔偿有无法律支持
工资补齐后申请额外赔偿,需看具体情形。若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可根据第46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仍不支付,依《劳动合同法》第85条,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探讨工资拖欠补齐后还能不能申请补偿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不得不产生额外费用,像因追讨工资产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否要求单位承担。另外,如果因为工资拖欠影响了劳动者的信用记录,后续恢复信用所产生的成本,在法律层面是否也能向单位主张。工资拖欠问题复杂多样,可能涉及诸多细节和权益。若你对工资拖欠补偿、额外费用承担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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