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伤残鉴定通常在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的时机需依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损伤比较稳定,且医疗终结后就可以进行。
以交通事故为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通常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至6个月左右进行伤残鉴定较为适宜。这是因为此时伤者的伤情基本稳定,能更准确地反映损伤对其身体功能造成的影响。
工伤的话,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也多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索赔提供依据。总之,要综合考虑伤情稳定程度、医疗过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伤残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伤残鉴定时间确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伤残鉴定时间确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一般而言,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伤残鉴定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啥
伤残鉴定分不同情况适用不同依据:
工伤致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该标准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导致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程度等,将工伤伤残级别分为一至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非工伤人身损害: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它适用于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同样将伤残等级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当我们探讨伤残鉴定通常在什么时候做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伤残鉴定的结果对后续赔偿有着重大影响,赔偿范围可能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而且不同类型的伤害,其伤残鉴定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另外,若对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您在伤残鉴定的时间选择、赔偿计算、结果异议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具体操作流程,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