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背后的维权困境
在如今的经济活动中,民间借贷纠纷屡见不鲜。一旦陷入此类纠纷,当事人往往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难题。本案中,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然而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提起诉讼,一审虽胜诉,但郭XX、邱X不服上诉,黄XX的维权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二、专业律师临危受命
在黄XX一筹莫展之时,他找到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律师。姚厅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他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有着众多头衔和丰富的荣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面对黄XX的委托,姚厅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决定为黄XX全力维权。
三、庭审上的激烈交锋
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郭XX、邱X提出了“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借款金额不实”、“已通过他人还款”、“利息过高”以及“一审程序违法”等上诉理由。姚厅律师代表被上诉人黄XX进行了有力反驳。
对于“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的说法,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这充分证明了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针对“借款金额不实”,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共计32万元,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在“已通过他人还款”这一争议点上,由于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这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姚厅律师通过梳理详尽的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他主张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这笔32万元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黄XX有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因此本案债权并未消灭。
对于“利息过高”的异议,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且一审法院已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胜诉背后的意义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这一胜诉不仅为黄XX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担当精神。在众多的案件中,姚厅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方面遇到难题,或许姚厅律师能成为你维权道路上的有力帮手。他的联系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值得你去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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