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具体标准如下: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经传讯不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
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变更逮捕的法律适用标准合理吗
监视居住变更逮捕的法律适用标准具有合理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从立法目的看,此标准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若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如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可能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此时变更为逮捕能防止妨碍诉讼行为发生。
从司法实践角度,该标准赋予司法机关一定裁量权,可根据具体情节判断是否变更,能适应不同案件情况,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不过,司法机关在适用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防止权力滥用。
三、监视居住转逮捕的证据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转逮捕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根据刑诉法,对被监视居住人转逮捕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符合逮捕的刑罚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还需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只有满足这些证据要求和条件,监视居住转逮捕才具有合法性。
在探讨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有何标准时,除了已解答的标准内容,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后,情节严重到何种程度会触发变更为逮捕,这其中的界限较为复杂。另外,当案件侦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发现新的重要证据,也可能影响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的决定。这些拓展问题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对监视居住变更为逮捕的具体案例、相关流程细节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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