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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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又称“施工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基本建设合同中的重要合同之一。它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长期和短期基建计划签订的。按照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按规定计税贴花
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

我国近几年的建筑事业逐渐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一栋栋的建立起来。我们知道,建筑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与发包,两者的方式不相同,建筑承包是建筑方承包给工程方,那么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下列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1、政府投资的工程。

2、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3、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4、集体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5、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二、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条款定义

在下文所定义的合同中,下列用词及词句,除非上文下理另有所指,否则应具有据本条所指定的涵义:

(a)“雇主”指

(b)“承包商/承包人”指由雇主聘用 完成精

装修工程之施工单位及取得其资格的合法继承人,而不是承包商之任何其他受托人(除非取得雇主同意)。

(c)“建筑师/设计单位”指 。

(d)“监理单位”指 。

(e)“承包商”指 。

(f)“其他承包人”指由雇主直接雇用进行和完成不构成本合同部分的专业

工程的人员或公司。其中“总承包商”用词不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相应内容完成由雇主协调完成。

(g)“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h)“有关部门”指对工程具有任何管辖权或其系统与工程连接或将连接的

任何政府部门、当地有关部门和/或市政配套或法定企业。

(i)“法令或法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法例和规例。

(j)“合同金额”指在合同协议上注明的金额,并可按在下文的规定予以增

加或减少。

(k)“规范”指合同文件中引用的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规范及

待业标准。

(I)“工程”指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其他合同文件内所说

明,并包括为完成工程所需之人工、物料、工具、施工机械等。

(m)“合同图纸”指合同文字中引用的合同图纸以及由雇主和设计单位以

书面批准的对该类议标图纸的任何修改,以及随时右由雇主和设计单位以书面提供或批准的其他该类图纸。

(n)“现场”由雇主提供的和将实施工程的地点及合同中特别指明组成工地

部份的任何其实地点。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在小编的文章之中对于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的相关内容已经有所了解了,我们都知道兼职工程项目有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当双方发生纠纷时,以此为法律依据。国家对于工程承包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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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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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人义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发包人义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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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释义是什么呢,朋友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在施工,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制定《认定查处办法》的目的:为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认定查处办法》依据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释义】本条是关于《认定查处办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工作职责分工和实施主体的规定。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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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和发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法》中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规定了以下原则:

一,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建筑法》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三,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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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人义务主要是什么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3、及时验收的义务。4、支付价款的义务。5、增付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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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中,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7)施工图设计; ( 8)施工图纸审查;   (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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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中,总承包方和专业分包队伍的义务权
[律师回复] 义务: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体主体j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权利: 1、按照约定取得报酬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建筑施工过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综合性文件
1、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原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红拨图(原件)
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包括: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复印件)
4、岩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环保审核意见、消防审查意见、白蚁预防合同、文物勘探完毕通知等工程涉及的专业)(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报告(复印件)
7、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园林等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复印件)
8、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9、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表(原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1
2、竣工测绘管线成果表及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原件)1
3、监理单位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
二、土建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3、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建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抄测记录)
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地基处理、桩基础等文字材料
5、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6、其它材料材质证明(包括:门窗、内外墙、保温、栏杆等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7、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土壤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8、其它试验报告:外墙面砖拉拔、钢筋植筋强度、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9、混凝土试块强度汇总表、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表、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
10、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1
1、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1
2、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基础、主体等)1
3、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钢筋焊接性能检测报告(含见证取样)、焊剂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1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1
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文件1
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1
7、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
8、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
9、建筑、结构竣工图
三、给排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给排水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给排水竣工图
四、电气(强、弱电)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电气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电气(强、弱电)竣工图
五、通风与空调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通风与空调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图
六、消防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消防(水、电)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消防(水、电)工程竣工图
七、装饰(幕墙、内装)、钢结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项试验记录
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竣工图
八、电梯竣工资料(复印件)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验收报告
九、室外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综合图: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布置图、室外给水、排水、电气、热力、燃气等综合图室外专业图: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气、建筑小品、消防、道路、绿化等
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内容十
一、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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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人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人包括具备法人资格的国际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是自然人等。发包人是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可以在工程上可以说话拍板的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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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事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可能都会接触到转包,很多人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转包到底违法吗?是否这个问题也正好困扰着你呢?下面一起来解开这个疑问吧。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程度民事责任的方式,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中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而《合同法》也有同样规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承包人由此所实际取得的收益,根据建筑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类同于出借建筑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和无资质建筑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均属于非法所得,应由在诉讼中予以收缴。对此,在实践中要严格把握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外延范围。
结合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直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人民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应限制在上述范围内认定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阅读完本文后,我们可以知道,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以将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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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可以发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单纯从金额数量角度来看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其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监理)企业,或该企业由施工(监理)企业直接控股,且相应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4.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5.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工程; 6.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抢险救灾工程。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5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当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作出确认。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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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给违法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程发包给违法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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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们是一家小型建筑公司,构建了建筑模型之后认为把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比较好,我想问律师,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界面主包分包的区别是什么?我们能分包给其他人吗?
[律师回复] 初主体工程外,其他可以分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建设部第293号)第十九条: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说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处理、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建设部第293号)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说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相关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建设部第293号)第十八条第三款: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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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材料、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 (六)招标投标费、研究试验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临时设施费总承包其他费、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建造、维修。 (七)咨询和审计费、设备采购以及工程设计、施工分包等招标和总承包投标的费用、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设备检验、负荷联合试车费、联合试运转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的费用、商标以及特许经营使用权发生的费用。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九)系统集成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如网络租赁、BIM、系统运行维护等)、电。指建设单位应当分摊计入工程总承包相关项目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财务费是指在建设期内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以及可能需要的筹集资金等所发生的费用。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讯。 (十)其他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设计费。 (二)土地租用及补偿费、工程质量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四)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费、路。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使用的费用(如财务费、植被恢复等的费用。 (三)税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应由其缴纳的各种税费(如印花税、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等)。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社会中介机构的工程咨询、工程审计等的费用。 (八)检验检测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检测。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企业的财产、车辆保险费。法律费是指在建设期内聘请法律顾问、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工程保险费、法律费用等)
建筑工程总承包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材料、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 (六)招标投标费、研究试验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临时设施费总承包其他费、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建造、维修。 (七)咨询和审计费、设备采购以及工程设计、施工分包等招标和总承包投标的费用、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设备检验、负荷联合试车费、联合试运转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的费用、商标以及特许经营使用权发生的费用。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九)系统集成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如网络租赁、BIM、系统运行维护等)、电。指建设单位应当分摊计入工程总承包相关项目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财务费是指在建设期内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以及可能需要的筹集资金等所发生的费用。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讯。 (十)其他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设计费。 (二)土地租用及补偿费、工程质量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四)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费、路。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使用的费用(如财务费、植被恢复等的费用。 (三)税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应由其缴纳的各种税费(如印花税、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等)。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社会中介机构的工程咨询、工程审计等的费用。 (八)检验检测费。指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检测。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企业的财产、车辆保险费。法律费是指在建设期内聘请法律顾问、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工程保险费、法律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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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发包人义务
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增付费用的义务、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组织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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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样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实际施工方):
甲方承建之 工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 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的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 %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 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 ‰或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实际施工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以下: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由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威力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4、管理费
  此项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项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模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模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年月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年月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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