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若借条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则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未明确约定,通常推定为一般保证。所以关键在于借条对保证方式有无明确约定,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上述法律规定判定。
二、借条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不用担责
借条担保人在以下常见情形下不用担责:
1.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无效:若主合同因违法等原因无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4.债权人单方行为致责任免除: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担责。
三、借条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还需担责吗
借条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随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若借条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可援用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若保证人未提出该抗辩并承担保证责任,事后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当探讨借条担保人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明确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本身,还需考虑一些相关情况。若担保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另外,担保责任是有期限的,超过了规定的担保期限,担保人可能无需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借条中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是你对借条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期限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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