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拒绝无效求职合同怎么处理
首先要明确无效求职合同的情形。若合同存在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可认定为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已履行部分对应的报酬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合同无效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如经济损失、时间成本等。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拒绝无效求职合同法律途径有哪些
若要拒绝无效求职合同,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一是协商,劳动者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指出合同无效的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情形无效,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后续事宜。二是仲裁,协商不成,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能证明合同无效的证据,如合同文本、违规操作记录等。三是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遭遇无效求职合同维权法律要点有啥
遭遇无效求职合同维权,有以下要点:
首先,确认合同无效情形,依据《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收集证据,如合同文本、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及自身权益受损。
再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注意维权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当我们了解拒绝无效求职合同怎么处理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无效求职合同被拒绝后,已付出的劳动报酬该如何结算,这是很多求职者关心的。还有,若因无效合同给自己带来了其他损失,像错失其他工作机会等,能否要求赔偿以及如何索赔。这些问题在实际求职中都可能遇到。如果你在处理无效求职合同过程中,对劳动报酬结算、损失赔偿等问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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