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民行领域
袁苏律师于2019年正式开启律师职业生涯,多年来一直深耕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在民事案件方面,他经手的案件类型丰富多样,涵盖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他每一起案件都尽心尽责,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他长期为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帮助企业审核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处理各类诉讼代理事宜,为企业的发展筑牢法律防线。在行政案件方面,他处理过征收、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袁苏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在民事、行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约60%,在婚姻、人损、继承、劳动、工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代理人身损害案
2024年某日,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存在施工遗留沟槽不慎摔伤,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李X向当地水利资源局反映情况,该局书面回复确认事发路段系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李X摔伤地点为该项目施工埋设管道所开挖沟槽,因施工方未及时对沟槽进行硬化处理、恢复道路原状,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李X正常行驶过程中摔伤。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核实证据,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关于责任主体,他认为案涉施工方在道路上开挖地下设施,未依法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案涉项目业主方对施工路段负有巡查、监督、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及时排查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他依法将施工方、业主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达成调解结果
关于责任承担比例,袁苏律师主张施工方未履行安全警示及防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本案开庭审理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袁苏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技巧。他始终秉持着忠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权责对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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