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执业历程
程豪律师从2014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后,他一直深耕于法律领域。在执业期间,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出色沟通能力,其辩护意见常被司法机关采纳。同时,他也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房屋拆迁再审案
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程豪律师参与其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成功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此案中,当事人面临重大经济损失风险,程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有力辩护,最终实现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时,程豪律师发挥重要作用。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在法庭上进行有力辩论,最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展现了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劳动争议系列案
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程豪律师代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程序。他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和严谨的法律分析,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其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体现了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出色辩护能力。
刑事辩护多案
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他成功辩护使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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