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超一年还能主张交强险赔偿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法律目前未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交强险赔偿的诉讼时效作出明确规定,故对受害人行使该项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二、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一)交强险总保额6万元,在理赔中实行分项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还有无责任限额,为相应分项限额的20%,这是每次事故的赔偿上限,并不是多次事故的累计赔偿总额。
(二)理赔程序和原则交强险申请理赔程序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先应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或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三)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张交强险赔偿的时效为两年,因此要是交通事故发生超过一年,此时当事人仍旧可以主张进行交强险赔偿的。而具体交强险是如何进行理赔的,这方面的内容律图小编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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