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乡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郭睿,他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他服务于新乡地区,办公地点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
郭睿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刑事领域,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同时,在民商事案件方面,他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格外引人注目。被不起诉人甲是新乡市XX公司法人,被不起诉人乙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被不起诉人丙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采取强制措施。本案由新乡市公安XXY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甲、乙、丙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XX年7月25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据了解,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认定,被不起诉人甲注册公司后,与乙、丙等人购置二手手机、架子等设备,注册大量XX账号,通过购买搭建好的群控后台,为XX主播的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以获利,涉案金额达224086元。
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随着案件的推进,检察院于20XX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XX年12月23日补查重报。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发现,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的手机已被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的“XX”群控软件立案前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最终,检察院认为新乡市公安XXY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郭睿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郭睿律师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案件处理,他都能够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普通民众信赖和委托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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