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行案子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执行案件中财产分配分两种情况。若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法院会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先扣除执行费用及优先受偿债权,如担保物权,再按各债权比例清偿普通债权。
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不符合破产条件,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首封法院有处置权,在先查封财产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剩余财产再由轮候查封债权人按顺序受偿。
二、执行财产分配异议如何处理
执行财产分配异议分为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的异议,以及其他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异议人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两种情况。
若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在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将异议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若其他债权人、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对异议提出反对意见,异议人可在收到反对意见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逾期未起诉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执行财产分配异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执行财产分配异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其一,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参与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在收到方案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若他们在收到通知15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法院按异议调整方案进行分配;若提出反对意见,异议人应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其二,对于分配的财产本身存在权利争议,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执行案子财产分配如何进行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不同性质的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一般来说,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会优先分配。另外,财产分配过程中若出现分配方案异议,该如何处理,异议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并进行解决。执行案子财产分配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若你对分配顺序、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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