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交车的人没买票在车上摔了谁负责
公交车上未买票乘客摔倒,责任承担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公交司机急刹车等不当操作致乘客摔倒,即便未买票,公交公司也应担责。公交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义务,乘客上车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事实上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需对运输过程中乘客伤亡负责,除非能证明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
若因乘客自身原因,如没抓好扶手、自身疾病突发等导致摔倒,公交公司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使乘客摔倒,由侵权第三人担责;若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公交公司有过错的,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二、未买票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责任该如何界定
未买票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责任界定需分情况。若公交司机急刹车、运行中操作不当等违反安全运输义务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应担责,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未买票不影响乘客与公交公司运输合同的成立,公交公司不能以此免责。
若乘客自身有过错,如在车辆行驶中打闹、自行更换座位站立不稳等,乘客要对自身过错担责。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乘客摔伤,由第三人赔偿,公交公司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实践中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区分各方责任比例。
三、未买票乘客公交摔伤,公交公司担责有何法律依据
公交公司对未买票乘客摔伤担责,依据在于《民法典》中关于客运合同及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即便乘客未买票,若公交公司允许其上车,双方也形成事实上的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同时,公交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乘客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公交公司过错,如司机急刹车、车辆故障等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若乘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受伤,公交公司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当探讨公交车的人没买票在车上摔了谁负责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责任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乘客因没买票,公交公司可能会以未形成有效客运合同关系进行抗辩,但如果能证明是因公交车突发急刹车等运营方过错导致摔倒,乘客仍有主张赔偿的权利。另外,若摔倒导致乘客受伤严重,涉及后续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问题该如何计算和承担,也是大家关心的。若你对这些后续赔偿计算、责任进一步划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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