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去诊所未用药死亡责任谁担
人去诊所未用药死亡,责任承担需具体分析。
若诊所存在过错,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违反诊疗规范,未进行必要检查、误诊等,即便未用药,诊所也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若患者自身存在特殊体质或潜在疾病突发,诊所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无过错行为,则诊所一般无需担责。
实践中,通常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来确定诊所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程度。若协商赔偿不成,患者家属可收集病历、诊断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鉴定结果和具体事实划分责任。
诊所未用药致人死亡,可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责。
若诊所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如严重违反诊断程序、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致患者死亡,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刑法》第335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民事方面,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患者家属可要求诊所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家属可协商解决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诊所未用药致人死亡法律量刑标准如何
诊所未用药致人死亡,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若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据《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严重不负责任”指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等。
若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依《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案情,考量诊所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如因诊所诊断失误、操作不当等致患者死亡,会依法定罪量刑;若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影响定罪和量刑结果。
当探讨人去诊所未用药死亡责任谁担时,除了直接的责任归属判定,还存在一些相关拓展问题。比如在确定责任后,赔偿的标准与范围是怎样的,这涉及到死者家属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另外,若诊所存在过错,其应承担怎样的行政责任,是否会面临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对于这些与“人去诊所未用药死亡责任谁担”紧密相关的后续问题,你可能还有很多疑问。若你想更清晰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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