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国家为了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合理并且充分地利用土地,会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一定的土地使用税。这部分税是根据当地的土地产值的多少进行征收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使用人缴纳。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依据和税率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三、纳税期限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十一月申报缴纳。
四、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土地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土地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诚信提醒
11月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纳税人应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应纳税款、补缴以往年度未缴、少缴税款,依法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事宜。税务机关将结合国土、房管部门数据,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适时开展评估检查,共同营造褒扬守法诚信、惩戒违法失信的税收法治环境。
综上所述,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的税率根据对土地的利用方式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将土地连同房屋一并出租的税率比较高。另外,土地使用税需要当纳税人自行到地税局进行申报。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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