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咋办
公司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调查公司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若股东有此类行为,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其次,审查公司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现象,如公司与股东财产不分等,若能证明,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可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另外,关注公司是否有到期债权,如有可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最后,定期查询公司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公司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能让股东担责吗
通常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出现以下情形时,可让股东担责:一是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债权人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公司人格混同,即股东与公司人格不分,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符合上述情况,可通过诉讼要求股东担责。
三、股东在公司无财产执行判决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股东在公司无财产执行判决时,责任承担情况分多种。若股东已足额出资,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需为公司债务额外担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出资不实,即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抽逃出资,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面临公司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咋办的问题时,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值得关注。一方面,可以调查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若有,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可申请其破产清算,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债权。公司执行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涉及众多法律细节和程序。如果您对公司执行后续流程、股东责任界定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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