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合同解除日期如何确定
企业破产时合同解除日期的确定分不同情况。若管理人依据规定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若管理人未主动通知对方当事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解除日期分别为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满二个月之日,或收到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之日。
二、企业破产合同解除相关法律后果谁来承担
企业破产时合同解除,相关法律后果的承担需分情况而定。若管理人依《企业破产法》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此时,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因合同解除导致的实际损失,但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若合同解除是因对方当事人违约在先,企业破产后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企业可就损失向其主张赔偿,该赔偿作为破产债权参与分配。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咎于双方的原因致企业破产而解除合同,双方一般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三、企业破产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承担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导致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承担主体通常是破产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若合同解除,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进行申报。也就是说,对方当事人可就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向破产企业主张赔偿,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不过,该赔偿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位列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所以,承担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主体是破产企业,但对方当事人的债权实现程度受破产财产状况影响。
当探讨企业破产合同解除日期如何确定时,除了明确这个关键问题,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了解。比如合同解除后,企业与合同相对方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可能涉及已履行部分的结算、未履行部分的赔偿等。另外,合同解除对员工权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像员工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若你对企业破产合同解除日期确定后的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是还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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