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自愿签的合同具有效力吗
非自愿签订的合同,其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如,甲以暴力威胁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因恐惧而签订,此合同乙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另外,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的情况,当事人也可申请撤销。但需注意,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限制,过了期限撤销权消灭。
二、被胁迫签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被胁迫签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力,撤销后自始无效。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胁迫方须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被胁迫签订合同后,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短信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受胁迫签的借条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吗
受胁迫签的借条,在法律上并非当然有效。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胁迫签订借条的当事人,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被撤销前,借条在形式上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该借条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胁迫方要证明借条是受胁迫所签,可提供相关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
当探讨非自愿签的合同具有效力吗这一问题时,除了合同本身效力的判定,还涉及到后续的处理问题。若合同被认定为非自愿签订而无效,那么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若您在非自愿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无效的认定流程、财产返还的具体操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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