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三级护理费从评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之日起算。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包括对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当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结论后,从该结论作出之日起,工伤职工可按相应等级享受护理费待遇。工伤三级一般意味着生活存在一定程度不能自理,其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三级护理费计算起始时间法律咋规定
工伤三级护理费计算起始时间,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次月起开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鉴定结论确定需要生活护理,从次月起,工伤职工可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获得生活护理费。若后续生活护理等级发生变化,自新的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按新等级标准支付护理费。
三、工伤三级护理费计算截止时间法律咋规定
工伤三级护理费计算截止时间法律未明确统一规定。一般来说,若工伤职工存在护理依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评定伤残等级次月起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若工伤职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后,停止支付生活护理费。若工伤职工死亡,护理费支付也自然终止。实践中,通常会定期对工伤职工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复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调整护理费支付情况,以合理确定支付的截止时间。
当探讨工伤三级护理费从何时算起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护理费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它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护理依赖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另外,护理费的支付方式也很关键,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是用人单位承担,亦或是两者按比例分担。这些问题都与工伤三级护理费密切相关。如果你对工伤三级护理费的计算起始时间、标准确定、支付方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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