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初起
程豪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就开始了在法律领域的深耕。他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后,踏上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征程。从那时起,他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进行探索和实践。2014年,他正式开启执业生涯,这标志着他能够独立为客户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承办刑事案况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众多的刑事案件中,他始终以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指引。凭借自身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他在案件中能够精准地分析和把握法律要点。例如,在一些复杂的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案件中,他能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同时,他出色的沟通能力让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交流顺畅,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多次得到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团队服务理念
程律师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团队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工作。无论是复杂的案情分析,还是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都展现出精湛的业务能力。他们深知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重要性,所以在每一个环节都力求高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并且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如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辩为挪用资金罪、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商案件成果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佳绩
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程豪律师也有着卓越的成绩。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他代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程序。在这些程序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刑事成功案例
在刑事辩护的典型案例中,有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还有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他为王某某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更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经他成功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无罪释放案例
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例中,被告人贺某某原是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2月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他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3年7月23日被抓获,后经历了刑事拘留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贺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并提起公诉。程豪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介入后,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因证据不足,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贺某某得以无罪释放。
所获多项荣誉
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律所和行业的认可,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称号,同时还被评为“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他又获得了“大成先进合伙人”的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辛勤付出的肯定。
多元社会职务
除了在案件办理上的出色表现,程豪律师还担任着多项社会职务。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这体现了他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和专业影响力。同时,他还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法院的调解工作贡献力量。他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也为行业培养优秀人才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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