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
在我国,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界定,一般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规定是考虑到被挂靠人虽不直接控制车辆运行,但通过挂靠关系获得利益,应对外承担责任;而挂靠人作为车辆实际控制和使用人,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联,也需担责。比如,挂靠人在驾驶中因过错导致事故,受害人可要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这样规定可更好保护受害人权益,保障其能获得充分赔偿。
二、挂靠车辆交通侵权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挂靠车辆交通侵权赔偿责任划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分两种情况。
若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先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被挂靠人允许挂靠人以其名义运营,享有运营利益,应与挂靠人共同担责。
比如,甲将车挂靠在乙运输公司,甲驾车侵权致丙损害,保险赔后还有损失,此时甲与乙对丙剩余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丙可要求甲或乙任何一方赔偿全部剩余损失。
三、挂靠车辆交通侵权中车主担责如何判定
在挂靠车辆交通侵权中,车主责任判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定时,会审查是否存在挂靠关系,一般以双方协议等证据确定。明确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若挂靠车辆一方负全部、主要或同等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需对受害人损失担责。被挂靠人虽未直接控制车辆运行,但因允许他人以其名义运营获利,对车辆有管理义务,所以要担责。受害人可要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费用。
在明确了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挂靠车辆发生事故后,挂靠单位与实际车主之间的内部责任分担问题,即便对外责任界定清楚,但内部可能因合同约定等产生分歧。另外,挂靠车辆保险理赔时,若出现保险公司以挂靠情形为由拒绝或减少理赔,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都是与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紧密相关的情况。如果您在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界定及相关衍生问题上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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