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误工费是谁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就是主张误工费的主体。比如在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中,被车撞伤的伤者因受伤住院治疗或在家休养,无法正常上班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伤者就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自己的误工费。若伤者是个体工商户等,因受伤不能正常经营导致营业损失,该营业损失也可作为误工费主张。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护理人员因护理受害人而耽误工作产生的误工损失,部分情况下也能以护理费等名义得到赔偿。
二、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中应由谁承担
误工费承担主体应依具体情形确定。
若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误工,根据《民法典》,一般由侵权人承担。如交通事故侵权,肇事者需赔偿伤者误工费;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伤情形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条件时保险公司应承担误工费赔偿。
三、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误工费都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侵权人承担。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通常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合理的误工费索赔应获支持。
当我们探讨误工费是谁的误工费时,除了明确是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受害人需要护理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因护理受害人而耽误工作,其产生的误工费也可能包含在合理赔偿范围内。另外,如果受害人是企业经营者,其因受伤无法正常经营企业,企业的经营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折算为误工费。若你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赔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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