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其构成要件如下:一是合同已成立。合同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二是欠缺生效要件。这种欠缺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缺乏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无权处分等。三是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既非有效,也非无效,其效力取决于有权人的意思表示。有权人追认,合同有效;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二、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认定有啥判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判定标准: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三、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认定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民法典》规定,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主体资格欠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以独立实施该合同行为,合同效力有待法定代理人追认。二是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三是无处分权,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明确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构成要件是什么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另外,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若你在效力待定合同方面遇到诸如追认程序、撤销的具体操作等问题,或是对上述拓展内容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