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侵权赔偿责任划分主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存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的特殊情形。过错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方需证明医方存在过错、诊疗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间的因果关系。比如手术中医生操作失误致患者损伤,医方有过错则担责。过错推定责任:患者有损害,若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部分转移至医方。无过错责任:如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二、医疗侵权赔偿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医疗侵权赔偿举证责任分配遵循如下规则:
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受到损害的事实举证。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明就医,用医疗报告、伤残鉴定等证明损害。
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基于医疗活动专业性强,患者难以掌握相关证据。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要承担不利后果。不过,《民法典》施行后,医疗损害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即患者通常要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在特定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倒置。
三、医疗侵权赔偿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谁承担
我国医疗侵权赔偿中因果关系举证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患者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在《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虽未直接规定因果关系举证倒置,但因过错被推定,医疗机构为免责,通常需对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
在探讨医疗侵权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医疗侵权赔偿的范围,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还可能涵盖精神损害赔偿等。另外,赔偿的计算方式也十分关键,不同的情形下计算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医疗侵权事件往往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若您在医疗侵权赔偿责任的划分、赔偿范围界定以及计算方式上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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