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使她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有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自2023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成功代理百余件案件,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擅长多元领域
丁婷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涵盖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以及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在企业破产领域,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在刑事辩护方面,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企业破产典型案例
在哈巴河县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一案中,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该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她发现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反了《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受偿”基本原则。律师精准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等程序主张权利,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个别清偿。
在抗辩过程中,丁婷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程序上,强调原告已申报债权,应遵循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实体上,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补偿基数等提出异议,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为复印件且与某矿业公司无关联性,占用草原的起始时间、主体等事实缺乏有效证据佐证。同时依据《草原法》相关规定,说明恢复植被的义务主体及破产程序中该义务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高效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商事诉讼典型案例
在原告薛XX与被告冉某某的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被告及第三人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5年1月,原告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主张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
律师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站台余货明细表》无法直接证明被告负有支付义务,结合另案询问笔录可知案涉货物实际为给被告的分红。原告曾以某农业公司名义就部分货物起诉案外公司,现又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主张该货物为合伙财产,前后主张相互矛盾,存在滥用诉权的情形。且三合伙人至今未进行合伙清算,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原告径直主张分割所谓“合伙所得”,违反合伙财产“整体清算、统一分配”的基本规则。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优质法律顾问服务
目前,丁婷律师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她为这些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核、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等。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顾问单位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保障了顾问单位的合法合规运营。同时,她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展现出在企业破产业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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