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公司面临破产时,债务处置按法定程序进行。首先,由债权人或担保公司自身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开展清理工作,包括对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
接着,管理人会对担保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审核和确认。之后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
在债务清偿方面,破产财产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一是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二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担保公司为其他债务提供了担保,债权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的债务依法予以免除。
二、担保公司破产后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依法保障
担保公司破产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依法保障权益:首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若有财产担保,可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其次,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维护自身利益。再者,若债权人认为管理人的行为损害其利益,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最后,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债权人可按清偿顺序获得相应清偿。
三、担保公司破产,债权人债权依法追讨途径有哪些
担保公司破产时,债权人追讨债权可通过以下途径:
1.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
2.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可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监督破产程序进行,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讨论和决定。
3.核查债权:债权人有权核查债权表,对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若异议不被认可,可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4.参与破产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权,债权人依清偿顺序获得相应分配。
当我们探讨担保公司若面临破产,其所负债务如何处置时,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担保公司破产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仍有效、债权人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一般而言,担保公司破产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债权无效,债权人可通过法定程序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但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诸多复杂情况,如破产财产的评估、分配顺序等。若你对担保公司破产债务处置的具体流程、债权申报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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