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都有什么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是法院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理方法的总称。根据《刑法》规定,主要包括:
1.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训诫是法院当庭对犯罪人批评、谴责;责令具结悔过是要求其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赔礼道歉则是让犯罪人向被害人承认错误并道歉。
2.责令赔偿损失:法院根据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责令犯罪人给予被害人一定经济赔偿,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3.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法院可建议主管部门对犯罪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或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等。
二、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者。依据《刑法》,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适用。
适用需满足:一是已构成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二是犯罪情节轻微,即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等方面相对较轻,如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等情形。三是不需要判处刑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有再犯可能性等因素,认为不判处刑罚也能达到教育和改造目的。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可采用训诫、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等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三、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适用范围是否有法律界定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适用范围有法律界定。依据《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此外,《刑法》第37条之一规定了从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当探讨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都有什么时,除了文中已提及的,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在适用时,会考虑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而且,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实施后,可能涉及对犯罪人的后续监督和考察问题。若监督考察不到位,可能影响其教育改造效果。如果你对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后续监督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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