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转包引起的拖欠工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实际施工人等主体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其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应与实际施工人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上述主体支付工资。
二、非法转包致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担责吗
非法转包致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需担责。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同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以,非法转包下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有法定责任,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非法转包下劳动者受伤,用人单位要担责吗
非法转包下劳动者受伤,用人单位通常要担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非法转包中,实际施工人往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此时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发包单位虽与劳动者无直接劳动关系,但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赔偿后无法追偿,若实际施工人有过错,发包单位可就部分赔偿责任向其追偿。所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非法转包导致劳动者受伤时有责任承担相应赔偿。
当谈到非法转包引起的拖欠工资应该谁进行负责时,除了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非法转包不仅会造成工资拖欠,还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若因此产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另外,在非法转包过程中,如果工人已经完成工作但没有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又该如何维护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权益呢?这些都是与非法转包引起的拖欠工资问题紧密相关的情况。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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