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形下抚养权会被优先考虑
在离婚案件中,以下情形抚养权会被优先考虑: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会更有优势。 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前者优先。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前者优先获得抚养权。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不能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哪些情形下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抚养权可能判给男方: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女方道德品质不佳等,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5.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6.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7.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 8.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形下抚养权会被优先考虑时,除了已经提到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争取抚养权时往往会被优先考量。另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一方也更易获得抚养权。在抚养权的判定中,这些因素都起着重要作用。若你对抚养权优先考虑情形的具体判定标准、相关法律程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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