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要怎样来计算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计算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形。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方式计算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也可请求增加。 若合同未约定,可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已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时需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裁量。
二、建筑施工合同中违约金怎么设定的
建筑施工合同中违约金设定应遵循意思自治与公平原则。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实践中,违约金设定可参考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工期延误带来的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等。一般来说,违约金不宜过高,通常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同时,要结合合同标的额、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平衡双方利益。
三、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即通常所说的“挂靠”;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五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合同无效后,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在探讨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要怎样来计算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方面,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该如何调整是很多人关心的。当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反之,若过低也可请求增加。另一方面,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否并用也值得探讨。通常若违约金足以弥补损失,一般不支持并用。若你在建筑施工合同违约金计算、调整及与赔偿损失关系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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