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经营外汇罪不起诉分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解除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依法处理。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有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按规定处理。 证据不足不起诉,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若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可重新起诉。被不起诉人可要求国家赔偿已被错误羁押的损失。
二、非法经营外汇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外汇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具体处罚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三、非法经营外汇罪不起诉该怎么处理
检察院对非法经营外汇罪作出不起诉决定,需根据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三种类型分别处理: 一、法定不起诉(《刑诉法》第177条第1款) 因不构成犯罪(如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非法经营数额500万或违法所得10万以上)或法定免责(如追诉时效届满),案件直接终结。 处理方式: 1.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要求退还与案件无关的扣押/冻结财物; 3.若存在错误羁押(如拘留、逮捕),可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 二、酌定不起诉(《刑诉法》第177条第2款) 犯罪情节轻微(如数额刚达标但主动退赃、初犯),无需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 处理方式: 1.无刑事责任,但需配合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罚款); 2.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及返还合法财物; 3.若对“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服,可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三、存疑不起诉(《刑诉法》第175条第4款)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处理方式: 1.案件暂终结,若后续无新证据则不再追究; 2.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及返还财物; 3.注意:若发现新证据,检察院可重新起诉。 核心提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需确认类型并针对性处理;对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可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自诉。 (字数:约290字)
当了解非法经营外汇罪不起诉情况怎么处理时,还需知晓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若被不起诉后又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会重新面临起诉。而且即使不起诉,相关部门也可能采取其他行政处理措施,如罚款等。另外,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完全没有法律风险,在信用记录等方面或许还会受到一定影响。要是你对非法经营外汇罪不起诉后的后续行政处理、新证据出现后的应对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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