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互联网是当今社会人们交流的主要渠道,人类如果失去了互联网将失去许多有趣的社交方式。但是在互联网上有许多诈骗以及用户行为不规范,由此就出台了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那么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这个规定的知识。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互联网是当今社会人们交流的主要渠道,人类如果失去了互联网将失去许多有趣的社交方式。但是在互联网上有许多诈骗以及用户行为不规范,由此就出台了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那么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这个规定的知识。

一、什么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的上位法依据包括《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过程中,依据适用于跟帖评论的上位法相关条款,对用户真实身份登记、个人信息保护、违法信息处置、用户行为规范、网站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三、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对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之一。

1、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要依法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2、是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

3、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技术保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

4、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同时,规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对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四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第五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规定。第六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自律作出规定。第七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干预舆论作出规定。第八条和第九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用户管理、开展信用评估作出规定。第十条,主要对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作出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主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第十三条,对公布实施作出规定。

由此可见,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网络安全法》,这个规定一出台便规范了用户的行为,也保障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了个人信息的泄露。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也禁止了非法人员的牟利,不得以不正当的行为向用户们牟利,保障了用户们的权利。以上就是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互联网跟帖评论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内容共计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三条,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四条,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第五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作出规定。第六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用户自律作出规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你好,请问一下评论互可以干改户主吗?
[律师回复] 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不了一些不当言论,而被当地政府取消了,被强行拆迁户的的公租房申领权,这种事情是否正确?
[律师回复] 将商标用于广告、超链接、搜索关键词和元标记中
除了可以将商标用于自己的网站上,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可以采用一些提升其商标知名度的新方法。例如,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它网站上作广告。顾客只要轻轻点击这个商标超链接,就会很快进入该商标所属公司的网站或者介绍该商标的网页。互联网上另外一种形式的广告叫广告旗,这是一种会根据不同访问者而变化的广告。当然,这种广告需要有可以辨别来访者身份的程序加以支持。
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众所周知,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所以,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
另外,元标记是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它被当作网站索引使用,以便于网络使用者搜索存有相关资料的网站。网站经营者在元标记中插入常见或知名的字句,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自己的网站,藉以增加网站的能见度和访问量。所以,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作为元标记,从而使相关的搜索结果中包含其产品信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互联网跟帖服务评论有哪些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死刑保留论的理论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现今的社会群体里面,对于死刑,我们持有着不一样的看法和想法,到底怎样才能确定死刑的去或者是留呢下文是关于死刑的保留论的基本论点,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国家有无权利是社会契约问题。社会契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如A、B、C等人,都认为死刑是必要的。尤其是B认为,处于自然状态的人类在割舍自然权利交给社会组成国家时,没有任何保留,包括生命。因此,任何人要求得到国家对生命的保护,便必须赋予国家以剥夺自身生命的权利,国家拥有死刑权也理所当然。“者死”是人的本能的报复愿望,其体现了人原始的公正观念。康德认为,报复是实现刑罚之公正性的唯一方式。而报复的基本要求是刑罚之恶与犯罪之恶对称。相应地,对谋杀罪的唯一报复方式便只能是处以死刑。基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不少保留论者将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功能作为保留死刑的主要理由。其中有学者提出了死刑具有无与伦比的威慑功能的立论,他认为“没有哪一种其他刑罚可以像死刑一样有效地阻止人们犯罪”。最简单的证明就是让他们选择死刑和终身监禁的话,恐怕没有人会选择死刑。至少在当前没有设计出有效地代替死刑刑罚的前提下,死刑毫无疑问是具有最大威慑功能的。死刑在处死犯罪人的生命的同时彻底剥夺了其再犯能力,因而具有最有效的个别预防功能,这也是死刑保留论者主张保留死刑的重要理由之一。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死刑保留论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现今的社会群体里面,对于死刑,我们持有着不一样的看法和想法,到底怎样才能确定死刑的去或者是留呢下文是关于死刑的保留论的基本论点,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国家有无权利是社会契约问题。社会契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如A、B、C等人,都认为死刑是必要的。尤其是B认为,处于自然状态的人类在割舍自然权利交给社会组成国家时,没有任何保留,包括生命。因此,任何人要求得到国家对生命的保护,便必须赋予国家以剥夺自身生命的权利,国家拥有死刑权也理所当然。“者死”是人的本能的报复愿望,其体现了人原始的公正观念。康德认为,报复是实现刑罚之公正性的唯一方式。而报复的基本要求是刑罚之恶与犯罪之恶对称。相应地,对谋杀罪的唯一报复方式便只能是处以死刑。基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不少保留论者将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功能作为保留死刑的主要理由。其中有学者提出了死刑具有无与伦比的威慑功能的立论,他认为“没有哪一种其他刑罚可以像死刑一样有效地阻止人们犯罪”。最简单的证明就是让他们选择死刑和终身监禁的话,恐怕没有人会选择死刑。至少在当前没有设计出有效地代替死刑刑罚的前提下,死刑毫无疑问是具有最大威慑功能的。死刑在处死犯罪人的生命的同时彻底剥夺了其再犯能力,因而具有最有效的个别预防功能,这也是死刑保留论者主张保留死刑的重要理由之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互联网支付是什么意思,互联网支付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支付的主要表现形式。互联网支付就属于那种需要特别照顾的。因为从微观层面上说,互联网支付直接涉及到用户的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从宏观层面上,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例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巨额的沉淀资金,获得了开展金融业务的潜在能力,能够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政府监管肯定是必要的。 相关知识:互联网支付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快速解决“互联网纠纷”问题
当前6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评残后多久能拿到评残结论书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至第三条,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四条,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第五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作出规定。第六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用户自律作出规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根骨骨折手术帖钢板能评几级伤残
[律师回复] 七级伤残。 工地受伤致脾破裂被切除,盆骨粉碎性骨折,7根肋骨骨折,属于多处伤残,应当分别评定,按重者定级。其中,脾破裂应评定为七级伤残;盆骨粉粹性骨折内固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未经内固定术应评定为十级伤残;七肋骨骨折,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或者九级伤残。按照重者定级,评定为七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5.7七级 5.7.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2七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47)脾切除;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工伤评残评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评残结论书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全文和内容有那些?
在这个信息化的互联网言论自由时代,看个直播阅篇文章我们都已习惯性的发表评论,阐述自己的想法,而由于自由言论,造谣生事、诋毁国家的事也属实不少,为了避免这些负能量,因此8月25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跟帖规定,那么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全文和内容有那些呢?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被害人和公诉人可以互相辩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害人和公诉人可以互相辩论吗问题解答如下, 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对于被冤枉的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具体一审的审理程序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书后。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第一百九十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量刑有关的事实、检查、查封,审判长宣布休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经人民通知,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第一百九十一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公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第一百八十九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在诉讼阶段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查明事实、当事人和辩护人,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被告人:
(一)案件事实清楚。人民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当事人和辩护人。第一百九十二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辩论。经审判长许可。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当然在一审期间也可以经审理查明并由人民予以无罪释放。被害人、被害人可以就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叫互联网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支付的主要表现形式。互联网支付就属于那种需要特别照顾的。因为从微观层面上说,互联网支付直接涉及到用户的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从宏观层面上,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例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巨额的沉淀资金,获得了开展金融业务的潜在能力,能够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政府监管肯定是必要的。 相关知识:互联网支付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互联网支付的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支付的主要表现形式。互联网支付就属于那种需要特别照顾的。因为从微观层面上说,互联网支付直接涉及到用户的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从宏观层面上,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例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巨额的沉淀资金,获得了开展金融业务的潜在能力,能够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政府监管肯定是必要的。 相关知识:互联网支付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互联网支付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支付的主要表现形式。互联网支付就属于那种需要特别照顾的。因为从微观层面上说,互联网支付直接涉及到用户的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从宏观层面上,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例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巨额的沉淀资金,获得了开展金融业务的潜在能力,能够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政府监管肯定是必要的。 相关知识:互联网支付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 2、虚拟交易风险 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 3、基础设施的尚待发展 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4、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保障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因此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权法规 >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