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已过户但合同不成立,因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要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并赔偿损失。取得房屋一方应返还房屋,原产权人应返还已收取的房款。若房屋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比如房屋已被拆除,获得房屋一方需按房屋价值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重大瑕疵致合同不成立,应赔偿买方装修等费用;若双方因疏忽导致合同不成立,按过错大小分担损失。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房屋过户后合同不成立,法律上怎样解决
房屋过户后合同被认定不成立,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首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卖方应返还购房款,买方应配合将房屋过户回卖方名下。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卖方过错致合同不成立,要赔偿买方装修费、已付房款利息等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若协商不成,权益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三、房屋过户后合同不成立,法律赔偿如何确定
房屋过户后合同不成立,赔偿确定需依据各方过错程度。若一方过错致合同不成立,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因信赖合同成立而产生的成本;间接损失例如丧失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损失。
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分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时,通常需受损方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具体数额。若合同中有关于合同不成立赔偿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可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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