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秘的30万诚信金纠纷
在黔西南州兴义市,一起关于30万诚信金的纠纷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委托人原本与某民办学校签订了系列合同,支付了30万诚信金,还承诺出借500万用于学校缴纳土地出让金。然而,学校未取得项目用地审批,工程无法启动。一审判决支持委托人返还诚信金的诉求,但校方及刘X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这30万诚信金的归属瞬间变得扑朔迷离。委托人将希望寄托在了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蒋顺花律师身上。
二、蒋顺花律师:专业背后的实力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自2012年起就在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她不仅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2019年,她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多年来,她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擅长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三、抽丝剥茧:解开案件谜团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迅速投入到案件中。她聚焦二审核心争议,一是30万元诚信金是否应当返还,二是委托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为了筑牢抗辩基础,她深入分析卷宗材料,发现学校在未与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情况下,虚构已签订协议的事实,误导委托人作出出借资金及支付诚信金的意思表示。同时,她调取晴隆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证明,证实案涉土地因征地未完成,政府未供地给学校,项目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核心目的无法实现。
四、巧妙抗辩:击碎对方主张
针对上诉人提出“委托人未按约出借500万元构成违约,不应返还诚信金”的主张,蒋顺花律师指出,合同约定学校需在45日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委托人方才配合划转借款,而学校未取得审批手续在先,委托人中止出借款项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并无过错。且案涉《企业借款合同》属实践合同,委托人未实际交付500万元借款,合同未成立生效,学校收取30万元诚信金无合法依据。
五、庭审决胜:30万诚信金失而复得
二审庭审中,蒋顺花律师清晰呈现证据链,重点强调学校存在隐瞒关键事实的过错,其未取得用地审批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且30万元诚信金属工程保证金性质,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应予返还。同时,指出一审判决实体处理结果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0万诚信金顺利返还给委托人。
除了这起案件,蒋顺花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家事纠纷、合同及债权纠纷等多类案件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