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法律行业
袁苏律师于2019年正式踏上律师征程,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行业从业经验。他毅然选择将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作为深耕细作的主方向。自执业以来,袁苏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在民事、行政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其中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约60%,在婚姻、人损、继承、劳动、工伤等细分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历。同时,他还长期为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日常为企业审核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并处理各类诉讼代理事宜,为企业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律防线。
处理人身损害案
在2024年的某一天,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经过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存在施工遗留沟槽而不慎摔伤。当天,李X就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随后,李X向当地水利资源局反映该事故情况,该局作出书面回复,确认事发路段是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李X摔伤的地点是该项目施工埋设管道所开挖的沟槽,由于施工方未及时对沟槽进行硬化处理并恢复道路原状,导致路面存在安全隐患,从而造成李X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摔伤。
确定办案思路
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认真核实证据,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以及责任比例的划分。对于责任主体,袁苏律师认为,案涉施工方在道路上开挖地下设施,却未依法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施工方应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案涉项目业主方对施工路段负有巡查、监督和安全管理的义务,但业主方未及时排查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存在管理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基于这些判断,袁苏律师依法将施工方和业主方列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主张责任比例
在责任承担比例方面,袁苏律师主张,施工方未履行安全警示及防护义务,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施工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他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着自己“忠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权责对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执业理念,尽心竭力地为李X争取应有的合法权益。
达成调解结果
本案在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且互不追究其他责任。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袁苏律师在人身损害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体现了他在民事法律领域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卓越成效。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袁苏律师将继续在民事、行政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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