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颖律师专注于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处理案件达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林XX主张的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林XX主张,案涉厦门市XX303室房屋系家庭拆迁安置公房,四兄妹均有居住权,被告林XX擅自搬进该房屋,侵占了其所有的价值16万元的家具家电等财产。
张颖律师精准制定抗辩思路,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一是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林XX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二是说明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三是强调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是提出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未就其主张充分举证,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
代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23年9月19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陈XX与被告吴某某、第三人厦门某某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诉讼。
本案核心是原告陈XX与被告吴某某就土地租赁相关权益产生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决纠纷,第三人厦门某某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涉案房屋征迁实施单位参与诉讼。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及案件相关事实,协助原告整理立案所需材料,配合法院推进案件审理流程,确保庭审顺利开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基于自身意愿,希望与被告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于2023年11月27日向法院申请撤诉。张颖律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详细解读撤诉相关法律规定、流程及法律后果,协助当事人规范撰写撤诉申请书、完善相关手续,全程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最终,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及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两起案件中,张颖律师都充分彰显了其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深入研究案涉公房租赁、生效判决执行、财产归属等关键事实,精准定位原告主张的核心漏洞,制定针对性的抗辩思路,为庭审抗辩奠定坚实基础。在庭审中,她高效梳理证据链条,条理清晰发表抗辩意见,逐一回应案件争议焦点,清晰阐述被告居住房屋的合法性及未侵占财产的事实,引导法庭作出公正认定。全程秉持以当事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解答疑问、提供专业法律建议,最终成功促使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切实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撤诉案中,张颖律师精准把控案件流程,协助原告准备立案材料、办理立案手续,配合法院推进简易程序审理。在当事人提出撤诉申请后,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详细解读撤诉相关规定,协助完善手续,确保撤诉行为合法合规。同样秉持以当事人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及时反馈进展、解答疑问、提供针对性建议,协助当事人妥善推进撤诉相关事宜,实现当事人预期的纠纷解决诉求。总之,张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在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民事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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