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补偿金通常不计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一般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出勤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下,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款项。它并非基于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是一种基于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额外补偿。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不包括经济补偿金等额外补偿款项。
例如,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计算基数,而非将经济补偿金再纳入工资总额重复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和年假怎么折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年假折算: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例如,新员工入职3个月,全年应休年假5天,其当年度可休年假天数为(90÷365)×5≈1.23天,实际享受1天年假。
三、经济补偿金该按怎样的标准和方法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及方法如下:
-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
在探讨经济补偿金会不会算进工资总额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经济补偿金计算时涉及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另外,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要是你对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工资构成范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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