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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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1。

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实践中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在很多地方都是不同的,其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能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那这个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意思是什么

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二、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原件丢失或在对方手中,凭本人身份证到最初结婚登记处所在区的档案局调取原始的结婚登记资料。

2、审查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比如是否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方吸毒或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有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等等。

3、审查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无证据或证据线索。比如存款的证据、固定财产的证据、股票证据、股权证据等,或上述证据的线索。

4、选择起诉的法院。应在被告住所的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的不一致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特殊情况出外,比如外出打工、军人、出国、下落不明等等,要看具体情况选择起诉法院,在此不在一一列举。

5、起诉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以免诉讼过程被动,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凭请律师虽然会花费几千元,但会省去离婚当事人的很多麻烦,且在判决结果中会争取到更多利益,这一切都是在无形之中的,也是很可能的。

6、写起诉书,一定简练,概括。具体见本律师提供的起诉书范本。

7、立案。交纳诉讼费。自2007年4月1日离婚诉讼费大大降低,具体见本律师提供的相关文件。

8、准备开庭。开庭过程中,注意承认与否认的重要性,注意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注意法庭辩论等等,因为其中设计法律庞大,本律师无法在此一一说明。

9、判决。一般简单的离婚案件会在三个月内结案,复杂一点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结案。简单与复杂有时与离婚当事人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有着关联。

10、上诉。不过不服一审判决,应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11、执行。任何一方履行判决,另外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不收申请费。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都是选择协议方式进行,但要是无法协议离婚的话,那之后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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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民事诉讼。对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一般认为属于公益诉讼,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提起的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是否应属于公益诉讼目前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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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体性纠纷的解决行政处理优先原则。目前由于人民的审判力量缺乏,受理各类案件日益增多,本身的压力就很大,因此,集团诉讼的适用面不宜过宽,凡是能够处理的,应先由处理;对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有争议的群体性纠纷,才由受理。
2、关于诉讼费是否预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诉讼费。但集团诉讼的原告方人数众多,单个成员的请求数额一般很小,而集团整体请求金额则很大,在公告登记结束前也无法确定,由代表人预交诉讼费或由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分别预交诉讼费都比较困难。因此,一般应允许原告缓交诉讼费,待权利人参加登记后按照规定对自己的诉讼标的预交诉讼费。
3、避免重复立案、重复审理。
首先,人民立案部门应把好立案关,必须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特别是审查是否符合集团诉讼的条件,避免把大量群体性纠纷单个立案,分别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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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主体的分类: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2、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实施了何种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因而,“刑事诉讼的中的人权保障是通过刑事诉讼的进行和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护”。刑事诉讼中的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实施目的的诉讼行为而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公安派出所具备的诉讼主体资格,应是的诉讼主体,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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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安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是特定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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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该法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小额诉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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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原被告主体资格即原告是谁被告是谁写状的时候要写清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确定案件由哪里的管辖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包括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持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医院就医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立案材料需哪些书打印三份,其他证据复印三份,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页)一份,如果与银行有关应到银行打印银行流水。到立案庭后,递交状两份,其他证据两份,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被告是单位需要到工商网打印被告的企业基本信息。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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