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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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文书名称。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食药监+执法类别+罪移+〔年份〕+顺序号。正文。包括受移送部门和移送的法定依据。受移送部门名称。应填写公安机关名称的全称。移送法定依据。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公章)、制作文书时间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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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才是最终处理犯罪案件的机关,相关审查监督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到公安局,这一过程是比较正式的,移交案件时需要递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那么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书是怎样的呢?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什么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时使用的文书。该文书是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依法移送给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内容是怎样的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为一式三联填写式文书。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公安机关,第三联抄送检察机关。该文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

(一)首部。包括:

1、文书名称。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 食药监 执法类别 罪移 〔年份〕 顺序号。

(二)正文。包括受移送部门和移送的法定依据。

1、受移送部门名称。应填写公安机关名称的全称。

2、移送法定依据。在正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有:

一、是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

二、是关于公安机关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的时限以及是否立案的规定,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

三、是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涉嫌犯罪案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主要是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

(三)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公章)、制作文书时间以及附件。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相关注意事项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不得借故拖延移送。

(二)移送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在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同时,还应当附有下列材料:《涉嫌犯罪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已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附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款收缴收据;以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从上文来说,我们可以了解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两个相关部门,其内容还有相应的规定格式,分三个部分,在后面还了解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相应注意事项,不能忘了这些,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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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三)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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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对于不满足立案条件的,公安部门当然不能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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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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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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