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领域与经验积累
李佳莹自2021年开始在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于哈尔滨地区。执业至今,她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深耕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达上百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约40%,熟悉劳动方面关联犯罪处理。
二、劳动争议案件委托
2025年12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已离职员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竞争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以及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3907.55元。李XX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李佳莹律师应诉,公司则委派工作人员参与仲裁。
三、深入分析与精准抗辩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对公司的主张和证据深入分析,发现索赔主张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在仲裁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要点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指出双方未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合法行为不违法,公司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强调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证明与李XX有关,客户关系变动属正常商业风险,公司转嫁经营风险不合理;关于财产损失责任范围,认可李XX承担手机合理维修责任,但公司的配件索赔缺乏事实基础。
四、案件完胜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李佳莹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支持手机维修费100元。本案中,李佳莹展现了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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