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而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使他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他后续的法律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他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1xxxxxxxx551436,现任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合伙人律师。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显示出他在该细分领域的专精。同时,他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服务客户类型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在20202023年期间,他还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行业职务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同时,他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内容相同的处罚决定。家属再次委托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委托后,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未对“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问题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
综上所述,杨向东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多个行业职务中的积极贡献以及在具体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民商、公司金融、行政等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客户和相关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推动了法律事务的妥善解决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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