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深厚
段彪永律师拥有丰富且优质的教育背景。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本科阶段系统地学习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为其日后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之后,他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度和广度,对法律知识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研究,这些知识储备为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专注工伤领域
段彪永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历。他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这表明他将主要精力和专业能力集中在工伤赔偿这一特定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除了常规的工伤赔偿案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13件,其中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他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展现出在工伤赔偿领域全面且深入的专业素养。
代理工伤案件
20232025年,段彪永律师代理了曲靖陆良县的一起八级工伤案件。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仲裁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综合相关客观事实,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确定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结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等情况,仲裁委对申请人主张的2400元予以支持。
案件裁决结果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符合特定情形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相应行动,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段彪永律师在该案件中的代理工作,充分体现了他在工伤赔偿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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