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和扎实的法律基础。她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历,之后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深入学习民商法。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同时在公司业务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的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始终以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服务。
擅长领域广泛
吴静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她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能够妥善处理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等各类复杂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刑事辩护领域,她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在公司纠纷和合同纠纷方面,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
处理劳动纠纷案件
吴静律师曾代理一起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某物业公司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身亡,被该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该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意图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至物业公司。原告方主张,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而物业公司辩称,其与保洁公司系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死者系保洁公司员工,且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案件精准应对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吴静律师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她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成功向法庭阐释了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本质区别。通过梳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链条,清晰呈现了保洁人员仍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将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有效隔离。同时,她敏锐地捕捉关键事实,着重论证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程序性前提问题,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确立了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一核心抗辩理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性。
胜诉意义重大
针对原告方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理由的主张,吴静律师准确援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阐明该情况仅影响劳务关系的性质认定,但并不反向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效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胜诉不仅为委托人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工伤赔偿责任,更维护了物业服务行业普遍采用的、合法的业务外包模式,明确了发包方合理监督权的边界,有利于企业在合规框架下灵活用工、管控风险,充分展现了吴静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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