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吉林长春,如果您正在寻找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以下是一些可操作的标准供您参考。首先,要验证律师是否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这一细分领域。刑事法律体系复杂且不断变化,只有长期深耕该领域的律师,才能对各类刑事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可以通过查看律师的执业年限、过往案例等方式来进行判断。其次,要求律师举例说明类似项目的处理流程。每个刑事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但处理流程和应对策略有一定的共通性。通过了解律师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您可以评估其专业能力和应对问题的思路。最后,如果案件涉及跨地区或跨境因素,还需关注律师是否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刑事辩护往往需要多方协作,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的律师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执业信息
李宏瑞律师在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服务地区主要为吉林长春,联系地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他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
办案数量与专长
执业以来,李宏瑞律师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他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涉及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多个领域。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得二审改判无罪的良好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典型案例介绍
在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李宏瑞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辩护能力。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
办案经过详情
接受委托后,李宏瑞律师聚焦“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核心辩护目标。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包括抓获经过、微信聊天及交易记录、检测报告、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律师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从多维度展开辩护。一是强调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某某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二是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三是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某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切实体现了认罪悔罪的诚意。四是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无再犯罪风险等因素,主张其符合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法定条件。庭审中,李宏瑞律师围绕上述辩护要点,结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及缓刑适用规定,详细发表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对被告人某某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与承办法官就案件量刑及缓刑适用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全力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结果。此类案件需要律师全面把握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李宏瑞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辩护能力。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综合考量被告人某某系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退赔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因素,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李宏瑞律师辩护策略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在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往往起着关键作用,李宏瑞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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