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总所(凉山州西昌市)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其所在律所位于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郑勇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80%,在职务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典型案件办理
在其办理的众多典型案件中,博某抢劫杀人案备受关注。辩护团队紧密协作,该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后,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充分体现了郑勇律师在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达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后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郑勇律师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对吴某不予批捕;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郑勇律师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杨某不予起诉。崔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郑勇律师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崔某不予起诉。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宋某不予起诉。
何某窝藏包庇案,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郑勇律师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
重要经验案件
以滥伐林木不起诉案件为例,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X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在办案过程中,辩护人郑勇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公安机关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未批准逮捕吴X等人。公安机关后来又将吴X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律师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起诉吴X等人。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郑勇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件再次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对证据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以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着精神。
郑勇律师凭借近二十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卓越的能力,他对案件判断准确,对证据分析透彻,法庭辩护有理有节,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个刑事辩护律师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是攀西地区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中的重要代表。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