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这两个名词既然会被放到一起,说明二者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有不同的地方,比较容易混淆。非金融行业的从业者就可能对这两个名词根本不了解,即使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想要非常清晰地辨别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困难,那么二者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谁更加灵活呢?
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额发行。与此相比,中期票据通常采取的是多次、小额的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和每次发行的规模依据当时市场的情况而定。换言之,公司债券的发行是离散的,而中期票据的发行是连续的。 因此,中期票据在发行规模上比公司债券更加灵活。
二、发行条款(如期限、定价及是否包含衍生品合约等)
为了适应大规模的一次性发行,公司债券的契约条款是标准化的,简单明了。例如,无论采取何种发行招标方式,公司债券的期限和价格都是整体性的,同一批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期限和价格上基本没有差异。公司债券条款中即使包含衍生品合约,也是极其简单的,如可转换债券、可赎回债券。中期票据则不然,不仅同一次注册下的中期票据可以有不同的期限和定价,而且,中期票据的本金和/或利息支付可以盯住其他金融资产、 非金融资产的价格或者价格指数。依据中期票据本息所盯住的资产类别,可以将之分为利率联接票据、股权联接票据、货币联接票据、商品联接票据、保险联接票据等等。这些种类繁多的中期票据常常会明确或者隐含地包含一种或几种复杂的衍生品,这样的中期票据被称作结构票据(structured notes)。 第三,发行方式极其灵活。为了保证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一般都是由投资银行进行承销。中期票据的发行方式则非常多样化。早期主要是靠投资银行尽力推销,或者发行人自行销售。目前,有些中期票据的发行也开始采取承销方式,但与公司债券最大的不同在于所谓的“反向调查”(reverse inquiry)方式:投资银行先去征求潜在的投资人对发行价格、期限等条款的意见,然后再依据这些潜在投资人的意见发行相应的中期票据。与重视筹资人的传统金融活动不同,这种以投资人需求而非筹资人需求作为起点的发行方式代表了一种新的金融服务理念,它是中期票据市场在90年代中、后期高速发展的关键之处。因此,中期票据在发行条款上比公司债券的形式更加灵活。
综上所述,中期票据与不论是在发行规模还是发行条款上都要比公司债券更加灵活。但是这不意味着在任何一各地区任何一家公司都是如此,因为二者还受到周边市场大环境的影响,至于针对不同的市场而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的问题,遇到具体的情况还要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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