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执业历程
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加入大成后,一直深耕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其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多次得到司法机关采纳。同时,他还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民商案件成果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成果显著。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通过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以及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刑事辩护佳绩
刑事辩护是程豪律师的专长。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成功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还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经其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程豪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后由被告人黄XX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等负责生产假冒产品。程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被告人在复杂的案件情况中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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