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许多的学校为了学生和老师的方便,也专门开设了校车,校车相对于其他的社会车辆来说,它的安全显然更加的重要,因为一旦校车出事,往往就由诸多家庭受到影响,所以我们对校车安全性尤其关注,那么校车超员超载的危害有哪些呢?
校车超员超载的危害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条例规定,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此外,条例还明确,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由以上规定可知,我们对于校车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因为校车的乘客都是老师或者学生,这些人都是国家的希望,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波及到诸多家庭,尤其是现在独生子女居多,家庭的重心都在孩子身上,并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对于校车超员超载的危害要能清晰地把握,并且能够及时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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