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于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他服务地区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
多年来,陈晓伟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还涉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等方面。凭借在刑事领域的出色表现,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丰富办案经验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已达453件,且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他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不仅体现在多年的实践中,还体现在他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这一经历上,同时他还在媒体上展现出专业形象。作为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另外,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重大案件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这一重大案件中,陈晓伟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被告人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等职,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仔细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掌握了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在与杨XX充分沟通后,律师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及结果
陈晓伟律师提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同时,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另外,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对部分辩护意见并未采纳。经审查,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此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相关辩护意见酌予采纳。但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尽职尽责,为被告人争取了可能的从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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