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魏宪合律师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他拥有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投身律师行业,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其所在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魏律师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同时也在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他累计办案已超过2000多件。在执业理念方面,魏宪合认为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要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此外,他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
魏宪合律师擅长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在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于2013年3月1日与被告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30984米钢管委托被告对外租赁,被告每年支付租金56000元,合作期最低5年。然而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且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截至起诉时,被告累计拖欠租金296200元,原告曾于2016年拉走部分钢管14471.5米,剩余16512.5米钢管被告未返还,原告还请求被告杨XX配偶杨XX承担连带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魏宪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420307.47元,并查封被告杨XX名下房产一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租金计算、钢管返还等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返还钢管,支付租金、违约金,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进行了合理分担。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合同期满后转为不定期租赁,原告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对租金计算和违约金计算都有明确的依据,认定杨XX与杨XX共同经营,应对债务承担共同责任。
魏宪合在工伤保险行政纠纷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原告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被告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复查答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认为停保当月缴费已完成,待遇应予支付,故诉请撤销两被告决定并责令支付待遇。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指出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属于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庭审中,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相关决定和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
综合法律服务能力
除了上述典型案件类型外,魏宪合律师还专注于处理企业经济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长达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他为人诚实守信,做事认真负责,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在其主要服务的西安、咸阳以及其他多地都展现出了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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